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2007年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7-05-25)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苏州大学就业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苏州大学就业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7年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简章
(添加时间:2007-5-24 12:33:00      已阅读57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工作。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志愿长期扎根农村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3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5、有农村生活经历、中共党员、南京籍生源、优秀学生干部、所学专业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相关的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程序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7年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具体人数、专业等详见附表,也可在2007年5月22日后通过南京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或南京毕业生就业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有关政策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6日、2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北京东路63号)。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1、政策咨询。报考人员报名前可到政策咨询处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报考单位后,到招聘单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资格审查。此次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采取定向报名录用,报名人员经招聘单位(区县)审查确认同意后,填写《2007年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报送材料受理处。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报考者须参加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2007年6月5日~6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0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组织管理、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的录用人数以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则以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者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2007年7月2日~3日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一楼10号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录用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在南京人事人才网和南京毕业生就业网上公示后(公示期7天)由各所在镇(街道)与其签定聘用合同(在职人员被聘用前由本人自行解除或中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新聘用大学生村干部须与所在镇(街道)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两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其人事档案、户籍统一由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
    六、待遇及管理
    1、大学生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在试用期内为所在村副职干部的年收入80%,聘用期内与所在村副职干部的年收入基本持平,最低工资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月,由所在镇(街道)统一按月支持。聘用期内,大学生村干部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由所在区县和镇(街道)共同承担。年终根据所在镇(街道)和村的实际情况,由各镇(街道)经考核后视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金或补贴。
    2、大学生村干部试用期满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合同,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自行中止。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在聘用期内可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报考我市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3、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镇(街道)党委负责,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县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备案。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适当提高生活补贴标准或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简章》由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8142。

附:2007年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需求汇总表.doc

南京市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

 

 

 www.yingjiesheng.com 
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