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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歌舞团

(全职,发布于2007-05-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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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信息  
4招聘职位: 广州大学歌舞团2007年人员招聘公告
4招聘人数:
4有效日期:
4上岗日期:
4薪水待遇:
4公司名称:
4工作地点:
4全职/兼职:
4是否提供住宿:
4发布日期:2007-05-30 00:35:37
 应聘要求  
       
4工作经验:
4外语水平:
4性别要求:
4其他要求:邸刚
 
4学历:
4计算机水平:
4专业要求:
4

 联系方式  
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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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ICQ:
4传真:
4邮政编码:
4
 其他信息  

广州大学歌舞团2007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大学歌舞团(广州歌舞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办公室科员:1人(男)

  资格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年龄28岁以下,计算机或管理类专业,熟悉网页设计制作及计算机硬件维护;持有C牌以上驾驶证,文字组织能力良好,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舞蹈演员:6人

  资格条件:艺术院校毕业(应届毕业生)具有中专以上的学历,年龄在24岁以下,身高: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

  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地运用表演技巧。

  声乐演员:2人

  资格条件:艺术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年龄在24岁以下,身高: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地运用演唱技巧。(获国家级比赛奖项者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6月4日—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50-5:00)

  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 领准考证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50-5:00)

  3.面试、专业考试时间:

  舞蹈、声乐: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50-5:00)

  行 政 管 理: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50-5:00)

  (二)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沙河顶新一街14号广州大学歌舞团(广州歌舞团)

  三、考试的范围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分面试和专业考试。

  (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占40分:包括笔试和面谈

  2、专业课占60分:包括专业、基本功、作品

  3、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4、体检:面试和专业考试及考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对象:(1)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2)招聘单位按面试、专业及体检的实际情况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它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下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大学的组织、协调、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聘用工作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人事、纪检、工会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负责:(1)招聘计划的拟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考、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准考证》。);(2)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思想及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试卷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

  

  联系人:黄勤仙 、 易欣

  联系电话:87258992、87258813

  

   广州歌舞团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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