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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2007年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 ||
发布人:glb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8日 阅读次数:507 | ||
为适应高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经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使用临时用工指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我院所需合同制工作人员 14 名,并实行单列管理。特制定本简章如下 : 一、聘用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岗位为 : 法官助理岗位 3 名、微机管理岗位 1 名、司法警察岗位 10 名(其中男 8 名、女 2 名)。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律处分和国家法律处罚; 2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 1.7 米 以上、女身高 1.6 米 以上; 3 、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4 、( 1 )报考法官助理岗位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微机; ( 2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2 岁周岁以下,男身高 1.75 米以上、女身高 1.68 米以上(具有法警特殊技能或本院所需特殊技能者,年龄可以放宽到 24 周岁); ( 3 )报考微机管理岗位者,须具有计算机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法院微机管理系统,有在法院微机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 1 )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 2 )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本院辞退的; (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 4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形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 6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定为 : 2007 年6 月10 日(星期日)—— 12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下午 16:30 ) 2 、报名地点 : 成都市人民南路南延线——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5 楼(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3 、报名手续 : 报考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各种证明自己能力(包括曾发表的专业调研文章、所获奖状等)和身份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 2 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本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复审合格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及考核 报考本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参加笔试,微机操作测试和面试,其所占权重比例分别为 40% 、 10% 、 50%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者,加试体能、技能)。 1 、笔试时间定为 : 2007 年6 月30 日上午( 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 、微机测试时间定为 : 2007 年6 月30 日下午( 14:00 — 15:00 ),地点另行通知。 3 、法警按 3:1 比例测试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从高分到低分公布笔试、微机操作测试(法警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并按 3:1 比例(法警按 2:1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另定。 五、聘用 1 、按综合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 、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上报审批。 3 、聘用人员每年签订合同。 4 、聘用司法警察任职不超过 35 周岁。 六、试用 1 、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拟被聘用人员,实行 2 个月的试用期。 2 、进行试用人员岗前培训(其中法警岗前专项技能培训不少于一个月)。 3 、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只发给工资 1000 元 / 月。 4 、 2 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实行合同制,单列管理,个人档案交高新区人才中心管理。不合格者所空名额可依次递补。 七、管理 本次考聘本院所需合同制工作人员按本院现有相关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工资待遇 按高新区及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为确保这次考聘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报名或录(聘)用的人员,欢迎举报(举报电话 :028--85173710 ),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28--85177412 网上查询 : http: //ww***org[点击查看] (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网 ); http: //ww***net[点击查看] ( 成都高新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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