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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马陵中学高中教师简章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07-6-14 | ||||||||||||||||||||||||||||||||||
宿城区人事局 宿城区教育局 2007年招聘宿迁市马陵中学高中教师简章 因宿迁市马陵中学招生规模扩大,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招聘对象 1、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招聘岗位、人数(从宿城区招聘教师不低于8人)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音、体、美、信息学科进行专业测试)。 1、笔试(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学科专业知识(140分)、教育教学理论(10分),满分为150分,9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测试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学科为150分钟)。音乐测试美声,体育测试专业、美术测试素描,信息测试上机操作。 3、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专业合格)人员中按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具体内容: (1)说课:说课内容由专家组随机指定。 (2)答辩:回答指定问题。 2、命题及分值:专家分学科指定说课内容和答辩试题,确定测评标准,说课和答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形式:每个测试组由3名专家组成评分小组,每位专家独立对测试人员说课和答辩进行评分。 4、时间安排:面试用时控制在15分钟以内,原则上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时到即止。 5、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与学科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八、时间安排 地点:校办(科技楼1202室),联系电话:4213941,联系人: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⑤毕业生推荐表⑥高中教师资格证⑦两张2寸同底免冠证照⑧普通话证书⑨计算机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②③④⑥⑧⑨要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携带: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最高学历毕业证⑤高中教师资格证⑥职称证书⑦两张2寸同底免冠证照⑧普通话证书⑨计算机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②③④⑤⑥⑧⑨要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时间安排及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另行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4213941(马陵中学校办)。监督电话:4228962(区人事局)、4227855(区教育局)。 十、本简章以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区人事局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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