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系统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经研究,扬州市邗江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 扬州市邗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所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区中心卫生防保所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和2005届、2006届未正式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符合本简章及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及报考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者限报一个单位。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有困难的,可先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提供原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还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填写《邗江区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邗江区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提供真实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07年6月11日-28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邗江区公共卫生中心内6楼卫生局办公室(邗江区民政局北侧) 联系电话:0514-2980727 7862195 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占50%) 根据报考的专业,笔试内容分别是报考专业的医学专业知识。 考生于7月6日参加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录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面试(占50%)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用人部门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区人事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6、公示 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网上予以公示一周。邗江人才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7、聘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实行一年的试聘用期制度。试聘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邗江区人事局:7862930;邗江区监察局:7862162。 六、本简章由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邗江区人事局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邗江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专业、人数、条件 招聘单位 专业 人数 报考条件 邗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医学 1人 不限 卫生检验 1人 邗江区妇幼保健所 妇产科学 或临床医学 1人 限女性 中心卫生防保所 预防医学 或临床医学 2人 不限
[2007-6-15 15:3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