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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青海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农牧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款、贷款、汇兑、结算和代理、代办等中间业务。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369个,遍布全省90%以上县及乡(镇),员工2000余名。 2004年8月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级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2005年6月9日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省农村信用社正式移交给省政府管理,两年来,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认真履行职能,引导全省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业务品种,创新服务手段,改革和业务经营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06年末,各项存款余额46.84亿元、贷款34.78亿元,实现利润4716万元。 根据改革和业务发展需要,为调整和优化我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结构,充实员工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l0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使应聘人员尽快适应当地环境,便于开展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就近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名额共107名。其中: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科技人员2名,各县(市)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105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具有玉树州、果洛州、河南县、同德县、兴海县、贵南县、天峻县、刚察县、祁连县户口的考生报考本地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 分(报名时须出具户籍证明)。 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严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能够长期坚持在基层工作; 3、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4、艰苦朴素,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三)资格 1、应聘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初始学历为2004年以后毕业(含2004年毕业),经济类、计算机类、法律类、文秘类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应聘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的科技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全日制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后出生)。 (3) 英语水平达到CET4级以上。 ⑷了解UNVX操作系统及AIX操作系统,熟悉C语言、WINDOWS,C++或JAVA语言。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日----7月3日。 2、报名地点: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全省各县(市)农村信用联社。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2007年毕业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报名表》,明确应聘志愿。 4、报名费每科(考试科目)50元。 5、由省人事厅、省联社审查报名条件及资格,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或委托各县(市)联社进行公示。 四、考试、体检 1、应聘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人数。符合条件的人员考前一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时间:2007年7月28日—2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①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10%);③计算机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④专业(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考试范围为经济金融、经济法、文秘,报考清算中心科技人员考试为计算机知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登记后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审查 审查工作由省联社组织各县(市)联社进行,主要审查在学校或单位的政治、工作、学习等表现,写出审查材料。 4、体检:由省联社组织各县(市)联社统一对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招聘工作人员的使用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人员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省联社和各用人单位共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 2、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工资待遇按照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各项法定保险。 咨询电话: (1)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71) 6304470; (2)省联社(0971) 8170722、8177537; (3)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 6139342、6157217 |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青海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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