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
2007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一、招录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位 |
招录职位 |
数量 |
专业及技能要求 |
招录职位条件 |
宿迁市
公安局 |
交通管理 |
2 |
道路交通工程交通信号控制方向 |
本科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专业各1名,男性 |
危险物品
管理 |
1 |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安全工程 |
本科以上学历,男性 |
二、招考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四、其他
符合条件人员请尽快与宿迁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27-4352048、4352049。7月上旬组织考试,2007年8月中旬完成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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