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92910部队党委研究同意,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1名文职人员(文职人员,即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或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护士 二、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具有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前科,符合军队有关政审条件; (四)聘用对象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应聘到护理岗位工作的,应为女性,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地人才。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六)聘用主管机关批准的聘用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七)聘用人员从事护理工作1年以上的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7年7月13日-7月15日。现场报名认定地点:浙江省舟山市蓬莱路90号,联系人:刘四维,联系电话:05806785534、05806785267。报考人员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备本人1寸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4张。 (二)用主管机关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能够证明本人身份、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家庭情况、工作经历、就业状况、人事关系、档案及户口、居住地等证件或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30%)。笔试科目为护理(基建营房)专业知识,实操科目为相关专业实际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则为了解应聘人员的知识面、价值观和求职动机和兴趣,测试其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判断力和身心理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以适当的形式张榜公布。 五、聘用办法 进入起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体检,对应届毕业生主要考查其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及其参加社会等情况,政审参照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的政审规定执行。对社会流动人才则到档案所在机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其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审参照征兵的政审条件执行。经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相关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后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海军92910部队定海干休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