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3、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岁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200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东营市生源);
6、身体健康;
7、已签署就业协议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
共70名。具体招聘的类别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
2007年7 月26日—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东营区一中体育馆北侧
3、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区人事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下载《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于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三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报名考务费为 100元/人。
4、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 8 月 15 日上午
8∶00- 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8 月 12 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类别报考。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类别,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核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别按1∶1的比例确定各类别入围人员,对其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类别,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其他专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油区治安大队(治安巡逻)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聘用后的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各类别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事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按类别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到区直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46-8268687
附件:1、2007年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类别计划表
2、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