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近期组织实施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13日至17日每天8:30至17:30。
2、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许昌市2007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报名费5元,信息采集费15元。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个别专业性较强、文化程度要求较高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7、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7年9月6日至7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⑵ 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等)、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各为100分。
⑶ 考试时间。2007年9月9日8:00至10:00 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测试教育法律法规),10:30至12:00 测试专业知识,14:00至16:30测试申论(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
⑷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申论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4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法律法规成绩)×40% + 专业知识成绩×2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个别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许昌市委党校、许昌市卫生学校、许昌市技工学校和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份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考试政策请拨打:0374-2332618(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
咨询报名及笔试方面事项请拨打:0374-2338617(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许昌市2007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计划》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
1: 许昌市2007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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