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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获得相应学位); 5、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统一进行笔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7年9月7日至13日。 报名地点:省地税局委托省辖市地税局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地点设在省辖市地税局人事科(详见附件1)。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省辖市地税局人事科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填写《2007年河南省地税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结束后,各省辖市局人事科于9月15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集中报省地税局人事处。 2007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招聘名额与应聘报名人数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聘用。 (二)笔试 笔试定于2007年9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在郑州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主要测试软件、硬件和网络等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60分以上)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由省地税局统一组织。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成绩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河南省人事厅网站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三年。 四、其他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取消聘用。 2、试用期内和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笔试、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环节的相关信息通过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体检的,视为弃权。 4、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备案后,由省地税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对违纪、违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河南省地税局人事处电话:0371-65806393 6580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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