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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人事厅批准,辽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教师 | 1 | 全日制硕士 | 兽医 | |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机械加工、数控 | |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艺术设计 | | 男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旅游管理 | |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体育 | | 男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 应届、男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应届 |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农林经济管理 | | 应届 |
实践指导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园艺 | | |
实践指导教师 | 1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计算机网络 | | 应届、男 |
辅导员 | 1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教育 | | 应届 |
应聘以上岗位人员,除规定学历、学位、专业、资历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 2007年9月29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辽宁职业学院(铁岭市银州区),联系人:胡雪,联系电话:0410-2862085 0410-2860377
3、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可参加考试。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等能证明个人能力及资历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辅助导员岗位为面试)
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该岗位者不需参加考试,直接进行试讲;其余岗位均需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笔试参考书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
2、试讲(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试讲(面试)人选。
笔试、试讲(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参加笔试的,依据笔试、试讲(面试)成绩,按4:6权重计分。根据权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额1:1确定考核人选;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试讲的,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额1:1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人才服务机构。
注:参加笔试的考生,每人在报名时交考务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