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人数(见下表)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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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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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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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副局长(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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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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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业单位正科以上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2、金融、财经类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其他专业有两年以上金融单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投资)工作经历;
3、年龄: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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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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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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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财经、管理类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其他专业具有一年以上金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投资)工作经历;
2、年龄: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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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世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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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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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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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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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财经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2、年龄:具有会计师职称者,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者,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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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招商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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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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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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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电视台办公室综合文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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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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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熟悉媒体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水平;
2、年龄: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10月23日。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示范区政务大厦东侧),电话:029—87033610、87036611。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张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数达不到1:3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二)笔试:笔试科目分综合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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