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诚聘2008年毕业生
一、专业及人数:
专 业 名 称 |
人数 |
学历 |
使用方向 |
备注 |
地质矿产(含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煤田地质、地质学、资源产业经济) |
5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具体岗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招聘条件以山东省人事信息网上发布的为准。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土地管理 |
1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物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1 |
研究生 |
地质科研 |
有机化学(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有机分析) |
1 |
本科及以上 |
地质科研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地质事业,品学兼优,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有意到我院工作者,须在2008年5月前将个人相关资料寄(发)至我院。我院根据《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审核报名者的相关材料,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同意参加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笔试,取前三名参加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面试,面试入围的人员查体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福利待遇
我院执行全额预算地勘单位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的初期工资和初期期满工资执行国家和当地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奖励性工资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岗位考核情况确定。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劳动人事科(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2号)
联系人:蒋永安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6403543(办) 0531-86954408(传真)
E-mail:sddkylrk@ sdjnjya@ 有关最新招聘信息请在2008年5月前关注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与山东人事信息网http:// ww***.cn[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