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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拟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21名,其中专职学生辅导员6名,财务人员1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人员2名,党政机关管理人员12 名。为激励已聘用的院聘劳动合同制编外人员努力工作,党政机关管理人员中留出3个名额面向院聘劳动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面向社会招聘的行政机关管理岗位、财务岗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在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的正式编制人员;辅导员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面向学校招聘的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要求已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一年考核为优秀(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奖励)、具有本科学历的院聘劳动合同制编外人员。 3、在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必须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二、招聘办法: 有意者可以先面呈或邮发简历(附各类证书复印件),请注明应聘何岗位。经人事处面谈并初步审查以后,学院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录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岗在笔试面试后需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 三、编制性质及聘后待遇: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在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者和院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录用后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实行校内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同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应届本科生录用者属于学院劳动聘用性质,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签三次,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待遇实行月薪制,每人每月1500元,按全年12个月计,不再享受学校其他福利(辅导员住寝补贴和通讯补贴另行发放,二级学院创收福利可根据各二级学院情况另行商定),但学院每年可以根据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学院给予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个人交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学院交纳部分由学院承担。每年一聘,经考核并双方同意的,可以续聘。聘满三年以后,各方面表现突出,经过学院考核优秀的,可以转为学院正式编制(人事代理制)人员。聘期内学院按规定给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聘任。如果三年后转为学院正式编制的,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后的年限,可以视为履行现职务年限(档案工资不补)。 四、报名时间:2007年11月7日——11月14日。 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邮箱:rsc@ 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联系人:陈登老师,电话:86832022。 笔试将于11月18日进行,参加笔试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我校校园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