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总院是学校直属的科技开发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科技项目开发,是学校面向工业界、联系企业的窗口。现因工作需要,于2007冬季公开招聘若干名工程技术人员及专职研发人员(教学科研编制)。
一、学历及人数要求:
①工程技术人员: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②专职研发人员:若干名,博士、博士后。
二、工作岗位:所聘专职研发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须同时兼顾以下两方面工作:
①项目经理:进行科技项目、科技培训的组织,即中介业务。
②科研开发:主持、参与科技项目研发,承担科技开发任务。
三、工作要求:
本院的特点是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大部分科技人员工作地点将常驻学校驻各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进行项目组织与研发,并兼任各驻外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行政职务。因此,要求所有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招聘部门、岗位:
研究院(中心)名称 |
岗位 |
专业要求 |
总院 |
项目组织、研发人员 |
工科各专业(重点:机电,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化工,食品与生物技术,工业设计等) |
佛山研究院 |
副院长、项目经理 |
机电、信息、材料等 |
梅州技术研究院 |
机械、无机材料 |
阳江工业技术研究院 |
机械、材料、食品等 |
惠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
电子制造、石油化工等 |
中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
机电、制造与装备等 |
云浮研究院 |
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或项目经理 |
机械、材料等 |
小榄工业技术研究院 |
五金机械、食品等 |
揭阳工程技术研究院 |
材料、模具、化工等 |
新会技术创新中心 |
机械、化工等 |
河源技术创新中心 |
食品、电子、模具等 |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2007.11.20~2007.11.27 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简历;
2007.11.28 以电话形式通知获得面试的学生在清华进行面试;
2007.12.7 公布面试结果;
2007.12.21~2007.12.30 签订用人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22236722
电子邮件: fanzhang@
七、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08年1月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正式录用。
2.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自留资料底稿, 恕不退回, 合则约见。
3.应聘材料应标明应聘部门与岗位。
4.轮岗制度:本院对所有科技人员实行轮岗,即在院总部(广州)与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在分院(中心)之间实行轮岗。
5.待遇:学校工资+业绩提成。
6. 对博士、硕士毕业生按学校有关新机制管理工作执行。
7.本院对科技人员实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科技项目经费数、行政兼职表现等。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8.本院鼓励科技人员承担、主持项目研发,并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与研发时间。本院教师可利用的实验室包括:(1)总院下属研发机构;(2)分院下属研发机构;(3)校内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