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2008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0年批准成立的本科学校,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河南省商丘市。陇海铁路和京九铁路、105国道与310国道、连霍高速与济广高速在此交汇,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目前学院有46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18000人(含留学生),并与英国金斯顿商学院等学校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一所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共存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占地2000多亩。现有专任教师92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36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329人;学院图书馆藏书164万册,中外期刊资料4100多种,各类实验室仪器总价值8845万元。学院一贯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努力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人才引进和人才创新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为适应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继续以优惠条件招聘各专业人才。欢迎加盟商丘师范学院,共创我们美好的未来。
二、招聘对象
1、两院院士
2、博士生导师
3、博士(后)
4、硕士
三、相关待遇
1、两院院士有关待遇面议
2、博士生导师
与我院签订5年工作协议者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1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
②安家费15万元;
③除享受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每月享受博导津贴6000元;
④建立实验室,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10万元、理科20 万元、工科25万元;
⑤配备工作室、电话、电脑,提供工作用车;
⑥配偶可以随调。
3、博士(后)
与我院签订工作协议的博士,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除享受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其他方面的待遇根据在我院工作的时间确定:
(1)实际在校在岗工作5年及其以上:
①住房面积100平方米;
②提供安家费4万元、住房补贴6万元;
③博士津贴5000元/月;
④每年报销资料费5000元;
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3万元,实验性理工科5万元;
⑥配备工作室、电脑等;
⑦无副教授职务者,可内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务者,一年后可内聘为教授;
⑧配偶可以随调。
(2)实际在校在岗工作3年及其以上:
①住房面积100平方米;
②提供安家费2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
③博士津贴5000元/月;
④每年报销资料费5000元;
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2万元,实验性理工科4万元;
⑥配备工作室、电脑等;
⑦无副教授职务者,经考核确能达到副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务者,一年后经考核确能达到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教授;
⑧配偶可以随调。
(3)另有实际在校工作1年及其以上和提前聘用、博士生导师兼职聘用等形式,有关待遇详见商丘师范学院网站。
4、硕士及其待遇
2008年各专业硕士需求见《师资引进计划表》。硕士研究生除享受我院同类人员的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音乐、美术、外语、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专业的硕士享受安家费2万元。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简历(附配偶、子女情况);
2、学历、学位、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3、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
4、本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信箱等。
欢迎各专业各类人才来我院工作。凡符合我院引进条件的人才,经学校面试(含试讲)合格后,即可签订工作协议,办理有关手续;特别聘用的博士(后)、院士来我院工作后签订工作协议。
五、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都是高学历人才者,引进后除住房待遇按较高的一方享受外,其他相应待遇可以兼享;
2、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在校内的有关高学历人才,凡是由于个人原因调离或离开学校的,其随调的配偶必须一起调离或离开学校;
3、协议年限期满后,经协商可以续签协议;
4、博士津贴发放办法、科研启动费使用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者先将材料寄至(或发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整理归总后通知来校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邮 编:476000
联系人: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 罗老师 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0-2586827? 2586826
电子信箱:rsc6825@
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来校路线:在商丘火车站或中心汽车站乘坐9路公交车在商丘师院站(平原路校区)下车
附件: 2008年师资引进计划表
2008年师资引进计划表
院(系、部)
|
专 业 |
学历层次 |
数量 |
文学院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外语学院 |
英语 |
硕士 |
3 |
日语 |
硕士 |
2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体育学院 |
竞技体操 |
硕士以上或国家级运动员 |
1 |
健美操 |
硕士以上或国家级运动员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音乐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 |
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 |
2 |
舞蹈编导 |
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 |
1-2 |
声乐 |
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 |
1-2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教学论方向) |
硕士以上 |
1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硕士以上 |
1 |
动画(三维影视方向) |
硕士以上 |
1 |
雕塑 |
硕士以上 |
1 |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方向) |
硕士以上 |
1 |
艺术设计 (设计理论方向) |
硕士以上 |
1 |
摄影 |
硕士以上 |
2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软件学院 |
软件技术 |
硕士 |
2 |
网络工程技术 |
硕士 |
2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新闻传播学系 |
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像) |
硕士 |
1 |
广播电视编导 |
硕士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数学系 |
小波分析、调和分析 |
硕士以上 |
1 |
微分方程、孤子理论 |
硕士以上 |
1 |
有限元计算 |
硕士以上 |
1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硕士以上 |
1 |
软件理论、软件工程 |
硕士以上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院(系、部) |
专 业 |
学历层次 |
数量 |
计算机科学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博士、硕士 |
博硕各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数量不限 |
物理与信息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 |
博士、硕士 |
博2硕1 |
应用物理学、物理学 |
博士 |
3-5 |
化学系 |
化学工程 |
博士 |
2 |
应用化学 |
博士 |
2 |
政治学与法学系 |
经济法 |
硕士以上 |
1 |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 |
硕士以上 |
1 |
宪法与行政法 |
硕士以上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经济学与管理学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信息系统 |
硕士以上 |
1 |
管理定量分析 |
硕士以上 |
1 |
物业管理、社区管理 |
硕士以上 |
1 |
经济学、国际贸易 |
国际结算、国际经贸函电 |
硕士以上 |
1 |
会计学、统计学 |
硕士以上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历史系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生命科学系 |
动物科学 (动物营养方向) |
博士、硕士 |
硕2博3 |
教育系 |
教育技术学 |
硕士 |
3-4 |
小学教育 |
硕士以上 |
1 |
教育学 |
博士 |
数量不限 |
心理学 |
博士 |
数量不限 |
教育技术学 |
博士 |
数量不限 |
公共体育教学部 |
体育舞蹈 |
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 |
1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环境与规划系 |
城市规划 |
硕士以上 |
2-3 |
测绘工程 |
硕士以上 |
1-2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建筑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 |
4-5 |
各专业博士 |
数量不限 |
商丘师范学院
关于引进高学历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切实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根据兄弟院校的情况,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对象
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⒉博士生导师;
⒊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
⒋紧缺专业的硕士;
二、条件
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50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的方式
1.正常调入
凡符合我院引进条件的高学历人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商调、聘任手续。
2.特别聘用
凡符合我院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我院工作的高学历人员,可作为特别聘用人员来我院工作。
3.提前聘用
凡符合我院引进人才条件的部分在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到我院工作的,可提前一年与其签订有关协议。
四、正常调入人才的待遇
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调入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关待遇面议。
⒉博士生导师
⑴提供面积1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免费居住,产权属学院),在院工作5年期满后,如继续签约住房产权归已。
⑵提供安家费15万元。
⑶从报到之日起除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每月享受博导津贴6000元。
⑷根据需要建立专用实验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25万元。
⑸配备工作室、电脑,提供工作用车等。
⑹配偶可以随调。
⒊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具有学历、学位)
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在我院工作并签署工作协议后,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除享受我院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和校内岗位津贴外,其他方面的待遇根据在我院工作的时间确定:
⑴实际在校在岗工作5年以上:①提供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一套(购、租自便,工作满8年后,产权归已);②提供安家费4万元、住房补贴6万元(我院在职教职工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要扣除在读期间学院所支付的培养费、住宿费等费用);③每月享受博士津贴5000元(含我院已毕业且已签署工作协议的在岗博士);④每年报销资料费5000元;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3万元,实验性理工科5万元;⑥配备工作室、电脑等;⑦无副教授职务者,经考核确能达到副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务者,一年后经考核确能达到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教授。聘期均不超过3年;⑧配偶可以随调。
⑵实际在校在岗工作3年以上:①提供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房源一套(购、租自便);②提供安家费2万元、住房补贴4万元;③每月享受博士津贴5000元;④每年报销资料费5000元;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2万元,实验性理工科4万元;⑥配备工作室、电脑等;⑦无副教授职务者,经考核确能达到副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有副教授职务者,一年后经考核确能达到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教授。聘期均不超过3年;⑧配偶可以随调。
⑶实际在校在岗工作1年:①提供临时住房一套;②提供安家费等2万元;③每月享受博士津贴5000元;④报销资料费5000元;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0.5万元,实验性理工科1万元;⑥配备工作室、电脑;⑦无副教授职务者,经考核确能达到副教授水平的,可享受副教授待遇;⑧配偶可以安排临时工作。
⑷实际在校在岗工作半年:①提供临时住房一套;②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万元;③每月享受博士津贴5000元;④安排工作室;⑤配偶可以安排临时工作。
⒋硕士(具有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我院工作并签署工作协议后,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除享受我院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和校内岗位津贴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条件:
⑴来院后根据有关政策和房源情况安排住房(购、租自便);
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1万元,实验性理工科1.5万元;
⑶一般专业的硕士提供安家费1万元,紧缺专业(每年由学院根据需求情况确定)的硕士提供安家费3万元(我院在职教职工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要扣除在读期间学院所支付的培养费、住宿费等费用);
⑷无讲师职务者,一年后经考核确能达到讲师水平的,可内聘为讲师;有讲师职务者,二年后经考核确能达到副教授水平的,可内聘为副教授(聘期均为3年)。
五、特别聘用、兼职聘用和提前聘用人才的待遇
⒈博士生导师,每学年来院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按6个月结算酬金),在院工作期间教学时数每周不少于4个学时,并参与指导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每学期作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每月酬金5000元。
⒉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具有学历、学位),每学年来院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按6个月结算酬金),来院工作期间教学时数每周不少于4个学时并参与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在院工作期间,每月酬金3500元。
3、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限第三年)愿意到我院任课和参与科研活动者,每年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在院工作期间教学时数每周不少于4个学时,并参与本专业的科研和学科建设,每月酬金3500元。毕业后愿意到我院工作者,可提前一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来我院任课和参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一年享受有关的工资待遇(以借款的方式支付)。
六、几点说明
⒈夫妻双方都是高学历人才者,引进后除住房待遇按较高的一方享受外,其他相应待遇可以兼享。
⒉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含院内的有关高学历人才)必须与学院签署工作协议。
⒊各类高学历人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
⒋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在校内的有关高学历人才,凡是由于个人原因调离或离开学校的,其配偶必须一起调离或离开学校。
⒌科研启动费的使用,按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⒍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及校内现有的高学历人才,如服务年限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时间,每提前一年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学校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⒎服务年限期满后,经协商服务协议可以续签。
七、博士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八、引进教授和紧缺专业副教授的的有关待遇另行制定文件。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学校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 0370-2586826 0370-2586828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人事 高学历人才 引进 暂行规定
商丘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