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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 2008年度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人才。 三、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符合我校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3、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体格检查标准; 4、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初、中、高级岗位的最高年龄分别为35、40、45周岁。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并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适当发放奖金。 五、社会保障 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河南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在我校工作期间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程序 1、报名 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奖励证书;社会流动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表、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婚育证明等。 2、初审 按照招聘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3、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视情况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技能。 4、政审和体检 对测试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政审和体检。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的政审条件,社会流动人才按照征兵的政审条件进行政审。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军队医疗单位进行。 5、建立聘用关系 根据测试、政审和体检等结果,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0371)63538745 王老师 电子邮箱:dywgy999@ 应聘简历可直接发到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