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经法学院公开选聘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各高校: 经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授权,人文与经法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高校,从2008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公开选聘学生辅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热爱学生工作,中共党员。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2008届应届毕业统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211工程”学校毕业)。 4.曾担任学校、学院或班团主要学生干部。 5.学习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有文体艺术特长者优先。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8. 以下情况不能报名、推荐: ⑴本科、硕士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⑵体检不符合西北工业大学医院体检标准者。
二、聘任
学校与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高等学校教师待遇,专职担任学生辅导员,两年内不能转岗和攻读高一级学位。新选聘硕士学位学生辅导员按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与完善聘后管理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有意者请于2007年12月15日前联系人文与经法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 029—88460646(办公室),13992896255(手机);或致电蒲老师:029—88494618(办公室),13572836456(手机);个人简历发至E-mail:zhang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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