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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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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修改时间:200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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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程序,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特面向有关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招聘职位及相关条件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进入高校接纳报名的方式进行。先由相关高校提供相关专业有意报考者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等),再由区派出工作小组进入高校拟定报名人选。 三、笔试(2008年元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高于5:1(除特殊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即可开考。否则,根据有关要求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以闭卷方试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分别加5分、10分。 四、面试(2008年元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以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考核 主要调查了解个人现实表现,审查政历情况。 七、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干部待遇。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99—3377801 QQ:372783109 电子邮箱:rosexy1944@ 湘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 附表一: 招聘职位及相关条件具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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