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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仲裁委员会

(全职,发布于2007-12-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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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仲裁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

上海仲裁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

为建设一支专业化秘书人员队伍,提高仲裁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上海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5名人员。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

1、      办案秘书岗位4名;主要从事仲裁程序操作、咨询接待等工作,要求法学专业,英语六级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

2、      人事助理岗位1名;主要从事人员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要求管理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学历本科毕业。

二、  招聘对象及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除符合专业要求外,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上海市户口;

2、      年龄1835周岁;

3、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      身体健康。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登录ww***org[点击查看]填写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

2、      报名时间:20071221200815

3、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审核无误后领取准考证。

四、  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测试、面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和要求确定;综合测试是以计算机问答的方式进行选择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通过后,以12的入选人数进行面试。

2、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体检、考察

1、      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在序决定考察入选,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六、  签订聘用合同

1、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可以续聘。

2、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七、  工资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待遇,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仲裁委员会行政管理部

联系人:女士、先生

联系电话:52920022

 



昨晚多几分钟的准备,今天少几小时的麻烦。 %www.yingjies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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