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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招聘专业人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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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管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财政工作发展需要,部分专业植物空缺,我局拟向贵校招聘若干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到我局工作,请贵校给与支持、协助。 一、招聘人员范围、对象、名额 财政、税务、会计、法律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活硕士研究生二至三名。 二、其他招聘条件 1、用户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职员从事财政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 请贵校根据我局招聘条件,协助物色符合条件的人选。我局由局领导带队,与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前往贵校直接面试招聘。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招聘后,与汕头市财政局签订招聘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签订合同期间工资每月分别为:大学本科生2500元,硕士研究生3000元(略高于汕头招录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五、其它待遇 1、招聘人员安排集体住房。 2、招聘人员由汕头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调动手续,档案寄存汕头市人才交流中心,并由汕头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汕头市财政局支付,并由汕头市财政局代办集体户口。 3、招聘人员签订合同期间,允许参加汕头市财政局录用国家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考试入围后,优先录用。 4、年终奖励工资参照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待遇,年度考核合格者,发给二个月奖励工资。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 邮编:515041 联系人:戴明汉、陈晓仪 联系电话:0754—8179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