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专科只接收公安专科),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成人高校、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外招收的走读、委培、自费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六)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七)被作留级处理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双眼裸视力,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4、年龄条件: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