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市志指导处文字编辑职位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文史或财经类专业;
4、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信箱:mishuchu@,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乙段13层市地方志办人事处(信封注明简历),邮编100021。
四、考试安排
由市地方志办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665765
联系人:王国英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