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长春师范学院就业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长春师范学院就业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8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武清区普教系统录用教师办法》(武清政[2007]43号)规定,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各用人单位编制和实际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 2、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专业证明); 3、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专科(高职)升本科人员中,职教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按岗位要求报考职业学校招聘岗位,其他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按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招聘岗位。 5、外省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取得全国或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7日上午8:00开始,截止到1月31日下午17:00结束。 报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人事科(武清区杨村街雍阳西道与泉州路交口)。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内容包括: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3、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其他各类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2张。 提交的所有证明及复印件均要求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审验盖章。 三、招聘简章查询 《教师招聘简章》请登录武清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及部分高校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22)82171095 59618267 82171016 联系人:
2008年武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专任教师12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填写《2008年武清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小学教育专业仅限报本专业小学学段招聘岗位。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报幼儿园招聘岗位。 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各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同,应聘职业学校各招聘岗位人员需同时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应聘中学英语学科招聘岗位人员需同时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幼儿园招聘岗位仅招聘女生。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一般应不低于2:1的比例,低于此比例时区教育局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特殊学科、特殊需要的报名时可不限比例。 报名同时,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及工作学习表现进行量化加分,纳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具体加分办法为:英语专业有八级证书的加3分,其他专业外语水平达到六级的加3分;计算机达到国家三级的加2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分别加3分、2分和1分;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校级以上加8分;取得硕士学位的加8分。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按最高级别只加分一次。对武清籍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8分的加分。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为4:6,即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本学科高中阶段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3月1日上午8:30至10:30。 面试:各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人选(比例不足2:1的以及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分组原则: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按中学组和小学组分别进行面试。其他学科只按专业不分学段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体检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和加分的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入体检对象。若仅有1人报考且成绩特别优秀的可列入体检对象。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本市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后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从同学科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向毕业学校函调形式进行,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五)录取聘用 1、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区人事局审核后按要求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区教育局将及时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反映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录取办法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本人意愿依次录取。中学录取顺序依次为:城区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外高中、城区外初中。小学录取顺序为:城区小学、城区外小学。 3、录取结束后,区教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所有被录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人员违约对待。 三、日程安排 1、 2、 3、 4、 5、 6、 7、 8、 9、3月15-16日,区教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10、8月中旬,区教育局根据总成绩及招聘计划进行统一分配;8月下旬,电话通知被录用人员到教育局报到,领取介绍信,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08年度武清区普教系统教师招聘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