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2008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盐城市人事局、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岗位、人数
单 位 |
专 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盐城市一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以 |
4 |
盐城市中医院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麻醉 |
本科及以上 |
2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2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用电子仪器(医学影像工程) |
大专及以上 |
1 |
盐城市二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6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1 |
病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四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4 |
妇产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儿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麻醉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1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4 |
盐城市妇保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8 |
病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生殖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妇幼保健 |
本科及以上 |
1 |
助产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盐城市口腔医院 |
口腔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盐城市急救中心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合 计 |
|
|
58 |
专业说明:①中医学仅限中医学、中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②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仅限医学院校所设专业。
二、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国家普通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本科职位毕业生须有学士学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元月24日~2008年元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直用人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具体如下:
市一院:越河路16号市一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8508907;
市中医院:人民中路53号市中医院综合楼六楼人事科,联系电话88166308;
市二院:开放大道135号市二院行政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569209;
市四院:开放大道124号市四院行政楼三楼资源管理部,联系电话88187602;
市妇保院:毓龙西路34号市妇保院新门诊业务楼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717;
市口腔医院:建军中路166号市口腔医院门诊楼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327213;
市急救中心:盐马路49号市急救中心业务楼504室,联系电话8858212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每名毕业生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②身份证,以及近期小2寸照片3张。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毕业生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次,报名时一并交用人单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务操作)和量化积分。
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为1:1,经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审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但报考者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可聘用。
1、笔试:报名人员参加2008年2月24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的专业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
2、面试(实务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务操作)的人员。面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5%。具体面试方法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原件交用人单位以便量化积分:①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②在校各门考试科目成绩单,③院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证书,④党员证明,⑤外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⑥本科录取批次证明,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如面试当天还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原件,则该项不予量化积分,面试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量化积分: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组织各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证书、证明原件,集中进行量化积分,占毕业生综合得分的35%。具体量化积分标准如下:
(1)以毕业生在校期间各门考试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乘以50%作为基本积分。
(2)在校期间被评为院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一次5分(每一学年按一次计算)。
(3)获院校级及以上(不包括系部级别)一等奖学金有一次6分,二等奖学金有一次4分,三等奖学金有一次2分,国家、省部级奖学金如未分等次,按一等奖学金积分(一学年获多次奖学金的,以最高的一次计算)。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5分。
(5)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5分。
(6)竞争大专学历岗位时,本科一类及以上毕业生加20分,本科二类毕业生加10分,本科三类(含民办)毕业生加5分;竞争本科学历岗位时,本科一类及以上毕业生加20分,本科二类毕业生加10分。
量化积分中综合性大学医学院表彰奖励按院校级别计。应、往届毕业生积分时间段不一致的,以应届毕业生积分时间段为准。在奖项认定上有异议的,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同口径解释为准。
(三)结果审核。
用人单位汇总招聘人员综合得分情况,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四)考核、体检、公示。
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以量化积分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和体检,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录用人选。如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用人单位、市卫生局大厅以及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收取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如聘用人员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自愿放弃,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者中依次递补,但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四、纪律监督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事局0515—88198705。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卫生局
二○○八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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