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面向社会人员及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位职责
(一)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工作职位3人
主要职责:承办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以及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复议工作职位2人
主要职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相关问题的指导、协调,对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应诉的工作研究、制度建设等综合工作。
(三)法制综合文秘工作职位1人
主要职责:从事本办法制综合文秘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6、招考职位规定的其它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2月12日至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行政法制研究中心(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1号中环假日酒店写字楼11层)。
(三)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简历;
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户口本(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
6、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如在校学习各科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五、考试安排
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相关招考信息将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网址: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83560715
联系人:刘富强
附件:1、2008年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2、报名、考试路线图
二ΟΟ八年二月二日
报名、考试地点路线图
乘车路线:56、395路公共汽车建功北里站下车路西;5、122、712、716、721、800、939、运通102、202路公共汽车椿树馆站下车二环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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