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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2008年招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 ||
发布时间:2008-2-18 15:18:47 点击:53
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2008年
招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南京大学)
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隶属于江苏省公安厅,为正师级建制公安现役部队,主要负责来我省视察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外国政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的警卫工作。警卫干部具体负责警卫勤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对个体素质要求较高。 一、接收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必须是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 (二)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性格开朗,积极上进,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武警部队,志愿参军,立志献身警卫事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较好,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6以上。 (四)本人历史和社会关系清楚,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和刑事问题。 (五)必须是国家统招生,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不超过8门,课程补考不及格不超过1门。 (六)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经组织安排退出现役,其本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二、招收对象和人数 今年我局拟接收应届本科中文、信息管理、体育(长跑、游泳、网球)专业男性毕业生5名。 三、从警后的职级待遇 本科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武警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另外,享受公安干警特岗津贴和廉洁从警退休金等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 (二)面试:报名截止后集中进行。 (三)笔试:面试初步确定人选后进行。 (四)体检:由警卫局政治处统一组织。 (五)审定:报请局党委审查确定人选。 (六)签约:审查合格后,使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协议书和公安部政治部印发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协议补充条款》,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 (七)报到:持省教委印发的报到通知书于7月上旬至指定地点报到。 五、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南京鼓楼区虎踞关21号 江苏省公安厅警卫局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政治处干事 孙 军(13505153959) 办公电话:83527118
二○○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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