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卫生局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公司网址: | http:// | 电子邮件: | |
公司传真: | |||
员工人数: | 成立日期: | ||
企业性质: | 所在区域: | ||
所属行业: | |||
公司简介: | |||
2008年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优化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卫技人员。 一、招考指标 共招341名,具体招考专业(岗位)、指标和相关条件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 (一)2008年医学类全日制 (二)2008年浙江生源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学、精神医学、美容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和心电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2008年慈溪生源(含原慈溪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大部分需要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执业资格要求。其中: 1.心理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口腔护理等专业可报考护理岗位;公共卫生专业可以报考预防医学岗位;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临床医学岗位;中医学可报考中医临床岗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可以报考精神医学岗位;医学相关专业可报考医院管理、临床医学(限)岗位。 2.社会人员报考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其中A类招考岗位为市级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B类招考岗位为镇级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招考专业(岗位)同时具有A类、B类岗位的,考生在报名阶段不作区分,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按资格条件要求分别选择。护理(含中医护理)、助产专业(岗位)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四)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 四、招考办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1.报名 时间: 网址: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报考者登陆慈溪人才网,在“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专栏”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并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考专业(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1日—4日。对报考者选定的招考专业(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招考专栏不对外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3月5日8:00—3月6日16:30。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7日16:30。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慈溪市委党校(浒山街道文二路158号)。 2.提供的材料 (1)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身份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同时随带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因路远交通不便的,可先通过传真等方式进行审核,再在笔试前进行现场确认。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报考医院管理岗位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时随带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3.缴纳考务费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90元。 4.注意事项 (1)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确定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3月19日8:00-3月22日16:30 考生登陆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 报考条件要求硕士以上的岗位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时间: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按各招考专业(岗位)的需求指标数的一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其中指标数在10人及以下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11人至50人的按指标数的1.5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下同),51人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1.2倍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核 经体检合格,对具有卫技类执业资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填报志愿 体检合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时确定的招考专业(岗位),按招考岗位类别等要求,在可填报的志愿岗位范围内选择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且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作服从组织安排。 (八)拟聘用名单确定 1.招考专业(岗位)只有一个类别的(即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招考岗位,只有市级或只有镇级医疗机构的),在招考专业(岗位)指标等额范围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招考专业(岗位)同时有A类、B类岗位的(即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招考岗位,同时有市级和镇级医疗机构的),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根据A类、B类(岗位)指标等额拟定上线人员名单,再在上线人员名单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别确定拟聘用人员。 3. 上述上线考生如填报的志愿不能被聘用,服从组织安排且符合剩余岗位要求的,由市卫生局研究确定聘用单位和岗位;不符合剩余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中剩余的岗位(含因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相应专业(岗位)且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岗位。 4.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并列,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再予确定。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所有空缺岗位(含因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或 (二)聘用人员8月14日—15日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单位直接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见习期延长一年,延长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如后仍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由单位决定解除聘用合同或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本次招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96178。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829197(传真)、6383859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026644。 节假日休息,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附件:2008年慈溪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
慈 溪 市 卫 生 局 二○○八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