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县招商力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招商人才投身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形成招商合力,提高招商实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人员12名(男女各6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社会,不限职业、身份,不限地域;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籍和专业。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敬业精神。
2、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2月1日之后出生),熟悉招商引资业务,有招商工作特长,有招商联系渠道和客户资源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63年2月1日)并优先考虑。
3、形象好、气质佳,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攻关、会协调,热爱招商工作。
4、具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的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6、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限在职人员提供),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于笔试前提供上述材料,由丰县人事局审核。报名者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如实填写《丰县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08年3月4日至3月6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报名地点:丰县人事局录用调配股(丰县人民路8号,县政府综合楼8108房间)。
3、资格审查。丰县人事局按照公开招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并通知应试人员。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由丰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丰县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职位数1:3比例进入面试。
(三)体检与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由丰县人事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政审。
三、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县人事部门给予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被聘用人员聘期均为2年,工资试行年薪制,对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所有被聘用人员年薪均为3万元。在职人员工资不足3万元的,年底一次性补清;非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每人每月按1500元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年底一次性补清。对完不成任务的,两年后予以解聘,在职人员退回原单位,非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予以解聘。
在职人员聘用期间,原身份、职级、编制性质不变,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原单位性质办理调动手续;非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被聘用后,视为在编人员,两年后完成任务的,继续聘用并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此外,所有被聘用人员按每人每月3300元的标准提供招商经费,用于驻点费用、洽谈接待、差旅费用、通讯费、办公用品、交通费等。特殊招商渠道另行补助。
四、考试录用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聘工作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严格考风考纪,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丰县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9210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