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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学院2008年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州教育学院面向社会招收高校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员和医生的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服从组织安排。 师德高尚,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业务能力强,有奉献、敬业、创新、协作精神。
(一)学科和人数
专业 |
高校专任教师 |
辅导员 |
理化生 实验员 |
医生 |
|||
英语 |
计算机 |
行政管理 |
心理学 |
||||
人数 |
4 |
3 |
1 |
1 |
4 |
1 |
1 |
(二)聘用对象
1.高校专任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名教师、教授、副教授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2)男女年龄原则上均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授、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男50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英语教师要求具有较强的听力和口语能力,应能胜任《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阅读》等课程的授课。
(4)计算机教师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应为软件。
(5)行政管理专业教师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应为教育管理。
(6)心理学教师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应为心理咨询。
2.高校辅导员应聘条件:
(1)共招聘4名,其中应届毕业生招聘2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招聘2名。男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研究生学历。
(4)应具有学生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理化生实验员应聘条件:
(1)具有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
(3)男女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医生应聘条件:
(1)具有医学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
(3)限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办法:采取信函、传真和现场报名。
1.信函邮寄:福州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编:350001
Email:ponymml@
2.传真:0591-87568241 联系电话:0591-87607526 联系人:吴老师
3.现场报名地点:福州教育学院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
(二)报名时间:自刊登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3月17日(休假日不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现场提供,信函邮寄的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学院网站上下载,网址ww***com[点击查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和聘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信函、传真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以便核查。
2.报名费每人80元。
三、考试聘用办法
(一)高校专任教师,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免试,请直接与福州教育学院联系,通过组织考核应聘录用。其他人员采取面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录用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组织考核各50%合并计算。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核对象,通过组织考核,达到录取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7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确定录用人选。
(二)辅导员、实验员和医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择优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免于笔试。根据录取合格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
(三)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教育法规、专业基础知识等
(四)面试内容:
1.高校专任教师面试内容:说课、片断教学、现场评课、回答专家提问等。
2.辅导员、实验员和医生面试内容为:回答专家提问等。
(五)组织考核内容:德、能、勤、绩等方面。
(六)考试考核时间
1.高校专任教师面试时间:3月20日上午8:30。
组织考核时间:3月下旬
2.其余人员笔试时间以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为准;面试、组织考核时间待定。
(七)考试地点:福州教育学院光禄坊校区
四、体检
按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体检标准和办法体检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考教师有关鼓励政策
1、外省、外地区(不含福州八县(市),下同)来福州教育学院任教的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正教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4万元,副教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万元。
2、福州教育学院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3000元。
3、选聘的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福州教育学院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