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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全职,发布于2008-03-03)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北京
  • 职位:2008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首都之窗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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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与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合址办公。根据工作需要,经北京市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职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正式户口(应届生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拟聘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和身体、形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专业

岗位

学历

年龄

人数

优先条件

建筑施工

教师

硕士研究生以上

30岁以下

2

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工程测量

教师

大学本科以上

30岁以下

1

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计算机应用

教师

硕士研究生以上

30岁以下

1

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5日-2008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用电子邮件方式或送达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市建委人事处、监察处和城建学校相关同志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

  (三)面试和试讲

  初审合格者要进行面试和专业课试讲,根据听课组成员评价,依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聘用人选,由城建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对体检合格者由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并在北京城市建设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学校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人事处的指导下,由北京城市建设学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苡莎

  联系电话:85982068  

 

  电子信箱:office@vip.

 
附件:北京城市建设学校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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