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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招聘公告
2008-03-03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成立于1997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室、常见病防治室、学校健康教育研究室。因工作需要,现拟招聘以下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
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医学影像学 |
人数 |
1 |
1 |
1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广州生源。如应聘者属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儿科执业医师资格。
2、护理学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广州生源。如应聘者属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护师资格。
3、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如应聘者属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影像执业医师资格。
二、应聘程序
报名: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
网上报名:从3月10上午八点至14日下午五点接受网上报名。请将推荐表、简历等发送至gzbjs4401@。我单位将在3月17日前审查其邮寄资料,并回复能否参加笔试,若在3月17日下午五点仍没能收到我单位回复的,请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从3月17日到20日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带简历(贴照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五楼电脑室邓纳莉处报名。
凡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联系电话15920890210、(020)81079424联系人邓纳莉。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主要是面谈,其中护理专业须进行基本操作考试,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须进行病案分析。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对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基本操作(或病案分析)。
面谈与基本操作(或病案分析)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面谈与基本操作(或病案分析)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
面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当天下午进行操作考试和病案分析)
(三)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