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江苏灌云县中小学

(全职,发布于2008-03-04)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江苏省灌云县人事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江苏省灌云县人事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08年灌云县中小学选招教师简章

[日期:2008-02-29] 来源:教育局  作者:人事股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教师资除外),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校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中学教师的,灌云籍生源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生及三年制音、体、美除外的师范类专科生;非灌云籍生源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报考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学科。

2、报考小学教师的,灌云籍生源的未就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可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3、报考电子、机械、网管专业的,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本科起点的硕士以上毕业生。

5、优秀在职教师(音、体、美专业除外):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务、35岁以下、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过下列荣誉之一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质课一等奖、教学一等奖以上,不受地域限制择优选聘。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合计

名额

4

9

38

15

7

3

3

8

5

11

103

学科

体育

美术

电子

机械

网管

 

 

 

 

 

 

名额

4

13

1

2

1

 

 

 

 

 

21

学科

小英

小语

小数

小体

小音

小美

特教

 

 

 

 

名额

13

5

5

4

4

4

1

 

 

 

36

 三、选招程序

除应聘我县中小学教师职位的硕士毕业生、英语应届师范类本科生不参加笔试,于3月20日前与应聘学校或县教育局联系,直接进行面试外,其他人员一律按以下选招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3月18日;(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3)填报志愿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4)报名需带材料:应届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优秀在职教师需携带与选招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报考人员需带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3、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

(1)考试内容:应聘中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知识,内容、形式、长度、难度等同高考卷;应聘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高、初中知识。

(2)考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语文9:00-11:30)

(3)考试地点:灌云县实验中学。

4、面试

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成绩1:2比例(报名不足应招数的1.5倍时,选招名额依次递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内容:应聘中学教师的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小学教师的为小学高年级教材。面试地点:灌云县实验中学。面试时间:3月23日下午2:00。

5、签订协议,双向选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累计总分,按选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由县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暑期按县教育局公布的进人计划,参加中小学"双向选择",应聘小学教师的专科生一律进村校(本次选招出现毁约等现象的,不从本次选招成绩中递补,缺额补招硕士生及英语本科生)。

6、体检

由县人事部门负责对已签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实行中小学分批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合同聘用,人事代理

已签协议的毕业生,需于8月初将个人档案寄至县人才中心,由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照选招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复查合格的,由所在学校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因体检、复查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对选招教师实行聘用代理制,受聘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试聘合同,经鉴证后,由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继续签约的可订立不超过3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试聘期),并凭鉴证后的聘用合同到县人才中心办理续代理手续;如有一方不愿意续签合同,合同即行终止,受聘人员不再与聘用单位保留任何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办理流动手续。

选招工作由县人事、编制、纪监、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江苏省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8-88852016

 

江苏省灌云县人事局  江苏省灌云县教育局

                               2008年2月29日



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 ;bbs.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