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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临沂市公安局
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和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发[2008]3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3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7、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乡镇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包括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可以报考县以上机关,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目测、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9日。
查询和缴费时间:2008年3月6日-11日
现场目测时间:2008年3月6日-10日上午12:00。
报名网址:
ww***.cn[点击查看](临沂人事信息网)
rs***.cn[点击查看](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公安机关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预审。市公安局安排专人负责网上预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预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网上预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市公安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3)现场目测。通过网上预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安局巡逻防暴警察支队(沂州路79号)进行现场目测,领取并填写《现场目测登记表》,并准备1寸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本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作放弃。市公安局对已经网上预审和现场目测的报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4)网上缴费。通过审核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登陆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3月18日至22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8年3月11日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市公安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目测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于3月26日-27日到临沂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08年3月22日-23日。
3月22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3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24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网上公示。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张榜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考单位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网上公示。如同一招考单位和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单位和职位,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政审
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公安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的文件要求,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组织体检、进行考核政审。如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对报考人员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空缺人数,从该招考单位或职位其他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除特困生外,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报名资格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印发《录用通知》,凭《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对拟录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组织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有专业限制职位的人员,要严格按附件所列专业报考,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附件:1、市级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2、县级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临沂市公安局
二ОО八年三月一日
市级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 位 | 招考计划 | 职位设置 | 录用人数 | 报考条件 | 咨询电话(0539) |
市看守所 | 1 | 专业技术职位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8102139 |
兰山分局 | 5 | 公安管理职位 | 3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
普通管理职位 | 2 | ||||
罗庄分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2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
河东分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2 | ||
开发区分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河西分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兰山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罗庄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河东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郯城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苍山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莒南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沂水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蒙阴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平邑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费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沂南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临沭县交警大队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附件2:
县级公安机关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 位 | 招考计划 | 职位设置 | 录用人数 | 报考条件 | 咨询电话(0539) |
郯城县公安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8102139 |
普通管理职位 | 1 | ||||
苍山县公安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
普通管理职位 | 1 | ||||
莒南县公安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
普通管理职位 | 1 | ||||
沂水县公安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 |
蒙阴县公安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平邑县公安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费县公安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沂南县公安局 | 2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
普通管理职位 | 1 | ||||
临沭县公安局 | 1 | 公安管理职位 | 1 | 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