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试点院校。学校位于武汉市南湖狮子山,占地面积7425亩,三面环湖,背靠青山,风景秀丽;历史悠久,其前身是1898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生命科学特色鲜明,农、理、工、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设有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等15个院(系、部),8个国家重点学科,1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49个本科专业,8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6000余人,硕士生3600余人,博士生860人;名师才俊荟萃,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人、讲座教授2人;科研实力强劲,现有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育种中心9个,国家级、省级优秀创新团队8个,是全国唯一获得“国家实施‘863’计划先进集体”殊荣的高校。 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凝练了“勤读力耕,立己达人”的办学传统,确立了“育人为本,崇尚学术”的办学理念,弘扬了“团结、勤俭、求是、奋进”的优良校风。在新的世纪,学校正以蓬勃发展的态势,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下列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楚天学者”
学校常年招聘“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楚天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大奖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近两年入选“两院”院士和长江学者的有效候选人等高层次拔尖人才。提供充裕的科研启动费、条件建设费和安家费,对于自然科学类,三年内提供100-500万元,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类,三年内提供40-200万元;学校提供一套15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住房,连续工作满10年,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就学入托;对于近两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候选人,校内津贴享受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待遇(10万元/年),享受期为5年。
学科带头人
学校常年招聘“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非子课题)的主持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及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学科带头人。提供充裕的科研启动费、条件建设费和安家费,对于自然科学类,两年内提供30-100万元,对于人文社科类,两年内提供10-30万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可售房源一套;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就学。
教授、博导等学术骨干
学校为引进的教授、博导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10万元以上,其中对学校急需专业引进的教授、博导两年内提供10-100万的科研启动费、条件建设费和安家费,并考虑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校内可售房源一套。
海外留学回国人才、优秀的博士、博士后
学校欢迎优秀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发展,有意者可以直接与校方联系,对于特别优秀者,可以通过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直接聘为高级职称教师,具体待遇依照认定的层次而定。
学校在08年人才引进计划范围内招聘一定数量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5-6万元,其中安家费3万元;来校后两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提供校内周转住房。
非正式调入人员
对受聘短期来校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专家公寓”或其他单元住房供在校工作期间租住;在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不低于学校同职级正式职工的岗位津贴待遇;可以学校聘任人员身份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和参与有关科研项目;可根据个人在学校科研、教学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申请配备必要的助理人员和科研用房。
通信地址: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0
电话号码:027-87280957 87281533 传真号码:027-8728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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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网页:rs***.cn[点击查看]
联系人: 姜 海 邓海霞 周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