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08年人才引进方案一、引进对象
2008年学校人才引进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重点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教授和博士。对硕士的引进仅限于特殊专业。人才引进的年龄要求如下:
1、50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
2、45岁以下的教授;
3、40岁以下的博士;
4、30岁以下的特殊专业硕士。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有全日制本科学习经历,“211工程”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优先;
3、引进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高校教师基本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4、经考核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5、特殊专业硕士必须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博士必须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文章,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权威期刊上。
三、引进待遇
(一)博士生导师
1、提供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免收房租,服务八年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
2、提供安家费10—15万元;
3、提供科研资助费2万元。
(二)教授
1、提供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免收房租,服务八年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
2、提供安家费6—10万元;
3、提供科研资助费2万元。
(三)博士
1、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免收房租;
2、提供安家费5—8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3万元,理科3—5万元。
(四)硕士
特殊紧缺专业硕士提供租住房,安家费面议。
注: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博导、教授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可面议。
四、引进计划
见《吉首大学2008年人才引进计划》。
五、引进的审批程序
(一)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统一组织集中面试考核
各学院将拟引进对象的相关材料交人事处汇总,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时间集中面试考核。考核小组主要由相关学科专家、教学督导团专家组成,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监察室等代表参加。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查、面试、试讲,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结论。
(三)审批
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校务会研究审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填写《吉首大学新聘人员审批表》。
(四)签约
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与意向性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相关事项。
联 系 人:廖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4840—603 0743—856517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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