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08-2009学年度我区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22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发扬"海纳百川"的南海精神,广开贤路,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区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的政策规定,并对招聘的特殊情况进行裁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计划 2008-2009学年度招聘教师计划为228名(其中招聘各学科"名师"数量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四、应聘对象 (一)高中和职中各学科教师、初中历史、初中英语、中小学心理等学科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招聘; (二)校医、初中和小学其他学科从南海生源毕业生、用人单位推荐报考的代课教师以及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中招聘; (三)部分学科只在南海的代课教师中招聘。 五、应聘条件 招聘人员身体健康,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对口。 (一)毕业生 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1、南海生源须具本科及以上学历; 2、非南海生源须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毕业; (2)职业教育专业毕业; (3)双学士或硕士研究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主席(或团委书记)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5)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物色并报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界定)。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等方面的院校。 (二)在职人员 具有干部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在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女在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者(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1、高层次人才: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其中引进"名师"的条件和待遇见附件2);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他优秀教师: (1)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曾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奖励的校长、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下同)或在聘的县级及以上条件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者; (3)具备助级以上职称,配偶为我区户籍居民且在我区工作者(已婚夫妇因单方调入南海造成夫妻两地分居者不执行该项); (4)毕业时为南海生源,现具有本科学历的代课教师; (5)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由镇(街道)教育组推荐报考,并且已在我区代课满一年以上的优秀教师。 六、招聘程序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的招聘程序 高层次人才直接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符合"名师"引进条件的由区名师办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和考察。考核由作课和演讲答辩等环节构成。 (二)面向毕业生及区外在职教师招聘的程序 1、网上报名(3月7日到16日): 只接受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共服务平台的求职登记报名,或直接键入网址(pu***net[点击查看])登录。录入资料时必须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简历、奖励情况等资料,在职教师的还需填写工作简历、家庭成员、爱人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资料。 (1)未注册用户报名方法:指从未在南海教育信息网求职平台上注册过的用户。 打开求职平台=>注册新用户=>录入个人信息。报名时请在"曾用名"栏中标注"2008",并在"备注"栏填写选择应聘1到2个单位方视为有效报名。 (2)已注册用户报名方法:指曾在南海教育信息网上求职平台注册过的用户。 打开求职平台=>用原有用户名登陆=>更新个人信息,在"曾用名"栏中标注"2008",并在"备注"栏填写选择应聘1到2个单位方视为有效报名。 毕业时为南海生源的代课教师可多填写1个现工作镇(街道)指定招聘代课教师且专业对口的学科;教育组推荐报考的代课教师只能应聘现工作镇(街道)指定招聘代课教师的学科。 2、资格审查(3月17日到19日):教育局人事科审查报名资格并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核发准考证(3月20日8:30时到22日8:00时):教育局人事科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核发准考证。核发准考证时,请带备有关证明材料。 4、笔试(3月22日): (1)一般专业学科的考试规定: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2比例的推荐人数不含免笔试的人数)。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2)特殊专业学科的考试规定(相关考试细则另行公布): ①美术、体育、计算机、电教等类专业学科不设笔试,只进行应聘项目的技能考试,技能测试成绩按70%,面试按30%计入总成绩; ②音乐类专业学科先考技能再考笔试(乐理),音乐技能测试成绩按70%,笔试按30%计算成绩; ③职业类专业课教师、校医、心理教师,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和面试。 (3)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教师、在聘地级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位的教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3月24到25日):由教育局组织,以说课、答辩形式进行,教育局根据个人应聘志愿、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推荐取得聘用资格人员。 6、选择聘用(3月26日):由用人单位结合取得聘用资格人员的志愿,选择确定聘用人员。 7、如应聘人员成绩达不到要求,教育局可少推荐或不推荐聘用资格人员。 8、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接收手续。 (三)实行招聘教师试用考察制度 1、对高层次人才免试用期直接办理调入手续;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教师和已备案且试用满1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可免去试用期直接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其余人员均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 2、考察要求:由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分为期中(第一学期末)考察和试用期满考察2个环节。经考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的接收或调入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再续聘。 七、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高层次人才通过区"名师"引进程序考核者,可享受相关津贴待遇。 (二)试用考察人员待遇:试用考察人员与我区编内同类教职工同工同酬。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335435,8623259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附件:1、2008-2009学年度南海区中小学校新招聘教师计划 2、南海区引进"名师"相关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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