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2008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一招考公务员521名,有关招考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考试内容和时间等事项,详见《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具体招考职位见广东组织工作网(ww***.cn[点击查看])。
一、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和条件以广东组织工作网公布的职位表为准。各招考单位要对照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复查工作;考生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和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三、 年龄以
四、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
五、 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需加考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