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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学院2008年校外招聘计划 | ||||||||||
序号 | 二级学院 | 系(室、 中心) |
岗位 | 人数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要求 | 学历或学位要求 | 党派要求 | 年龄要求 | 最后学历毕业高校要求 | 备注 |
1 | 数理学院 (14人) |
应用物理系 | 专任教师 | 3 | 光学、凝聚态物理(电子或光谱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2 | 大学物理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物理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3 | 数学实验中心 | 专任教师 | 1 | 应用数学(并行计算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4 | 高等数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基础数学或应用数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5 |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 专任教师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优先)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6 | 统计学系 | 专任教师 | 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7 | 物理实验中心 | 实验教师 | 1 | 物理类(电类)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8 | 重庆汽车学院 (17人) |
汽车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2 | 车辆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
9 | 2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
10 | 2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11 | 2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2 | 工业设计系 | 专任教师 | 1 | 艺术设计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3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 | 专任教师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液压传动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4 | 1 | 机械电子工程(液压控制阀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5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6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17 | 工程力学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力学(振动力学方向) | 博士 | 党员优先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及以上 | ||
18 | 机械基础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及以上 | |||
19 | 工业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1 | 工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质量工程、信息化技术、效率工程、人因工程等,数学及计算机基础较好)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20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学生辅导员 | 1 | 不限 | 硕士 | 中共党员 | 28周岁以下 | 重点大学优先 | ||
21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8人) |
理论电工与电子技术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22 | 测控技术与仪器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工程院校 | |||
23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24 | 2 | 电气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信号与信息处理或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2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人) |
材料加工系 | 专任教师 | 1 | 材料加工工程(塑料成型工艺及设备)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学校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2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或材料加工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 | |||
28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本科要求学高分子材料 | |||||
29 | 材料科学系 | 专任教师 | 1 | 材料学(金属材料或表面工程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 | |||
30 | 1 | 材料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 | |||||
31 | 1 | 材料加工工程(焊接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 | |||||
32 | 材料加工实验室 | 实验教师 | 1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985学校或著名研究院所毕业,本科专业要求是高分子材料,具有工程工作背景的优先 | |||
3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8人) |
计算机基础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34 | 信息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为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或研究方向为信息管理或数据挖掘)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985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 | |||
35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985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 | |||||
3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专任教师 | 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重庆市以外的211、985高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 | |||
37 | 计算机软件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38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学生辅导员 | 1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硕士 | 中共党员 | 28周岁以下 | |||
39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6人) |
化学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研究方向优先考虑) | 博士(要求本科阶段受过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系统教育) | 40岁以下 | “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 | 承担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化工设计、化工工艺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
40 | 2 | 应用化学及相近学科(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方向) | 博士 | 40岁以下 | “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 | 为结合地区产业需要,有与石油化工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
41 | 制药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1 | 药剂学 | 博士 | 40岁以下 | 本科和研究生药剂学教学 | |||
42 | 1 | 药物化学 | 博士 | 40岁以下 | 本科和研究生药物合成、有机化学教学 | |||||
43 | 生物医学工程系 | 专任教师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博士(要求本科或硕士阶段有数学或计算机背景) | 40岁以下 | 本科和研究生数字信号处理相关课程教学 | |||
44 | 经济与贸易学院 (6人) |
经济学系 | 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重庆市以外高校 | ||
45 | 人力资源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同上 | |||
46 | 金融学系 | 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投资经济、基本建设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47 | 国际经济贸易系 | 专任教师 | 1 | 国际贸易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48 | 社会保障系 | 专任教师 | 1 | 社会保障学或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限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 |||
49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学生辅导员 | 1 | 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 | 中共党员 | 27周岁以下 | |||
50 | 工商管理学院 (11人) |
市场营销系 | 专任教师 | 3 | 市场营销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院校 | ||
51 | 1 | 美术学(广告方向)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院校 | |||||
52 | 旅游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旅游管理学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211院校 | |||
53 | 土地资源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方向)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院校 | |||
54 | 工商管理学院 (11人) |
工商企业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3 | 企业管理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院校 | ||
55 | 物流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管理学(物流管理方向)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211院校 | |||
56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学生辅导员 | 1 | 管理学 | 硕士 | 中共党员 | 28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院校 | ||
57 | 会计学院 (5人) |
会计学系 | 专任教师 | 2 | 会计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58 | 专任教师 | 1 | 会计学 | 硕士 | 30周岁以下 | |||||
59 | 财务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
60 | 会计信息化系 | 专任教师 | 1 | 会计学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要求具有多年的会计信息化方向教学与科研经历,并从事过大型的信息系统开发工作)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211工程院校 | |||
61 | 人文社会与科学学院 (5人) |
行政管理系 | 专任教师 | 1 | 行政管理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可引进50岁以下符合我校第三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教授 | |
62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
63 | 知识产权系 | 专任教师 | 1 | 法学(民商法专业知识产权法)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
64 | 思想政治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教育部高校 | |||
65 | 外国语学院 (2人) |
英语系 | 专任教师 | 1 | 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或应用语言学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66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专任教师 | 1 | 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或应用语言学 | 硕士 | 中共党员 | 30-40周岁 | |||
合计: | 89 |
重庆工学院诚邀英才!
● 学校简介
重庆工学院始建于194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理、文、法等学科相结合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22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近60%。学校现有研究生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万人。
我校在2005年教育部组织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结论。我校党委在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
我校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划为即将筹建的“重庆理工大学”。
● 学科专业
二级学院、部 |
硕士点 |
本科专业 |
拟申报硕士点学科专业 | |
代号 |
名 称 | |||
01 |
数理学院 |
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应用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基础数学 光学 |
02 |
重庆汽车学院 |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覆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四个二级学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理论与应用力学 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 |
—— |
03 |
生物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生物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医学工程 |
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4 |
电子信息与 自动化学院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精密仪器与机械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05 |
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 |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06 |
计算机科学 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
计算机软件理论(一级学科)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07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劳动经济学 |
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劳动与社会保障 |
产业经济学 |
08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会计学 财务管理 |
—— |
09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 |
10 |
人文社会 科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社会工作 行政管理 知识产权 |
思想政治教育 |
11 |
外国语学院 |
—— |
英语 |
—— |
12 |
体育教学部 |
—— |
—— |
—— |
● 人才理念
——以人为本,人才兴校
——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 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由基本待遇及追加待遇两部分构成。其中,追加待遇可累计,上不封顶。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责及基本待遇
类别 |
职责 |
基本待遇 |
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引领本学科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构建和发展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5.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
1.提供200平方米左右住房,或76.8万元(8年8000元/月)的资助购房补贴。 2.3年内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周转房或租房补贴(800元/月)。 3.安家费50万元。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特殊津贴2万元/月。 6.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 7.设立办公室,配备工作助手1名,每年提供10万元工作经费。 8.配置工作及生活用车。 9.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10.提供来校考察旅费。 |
第二层次(50周岁以下) 1.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5.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6.境外知名大学的优秀教授 |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引领本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构建和发展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内影响力。 5.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
1.提供38.4万元(8年4000元/月)的资助购房补贴。 2.3年内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周转房或租房补贴(800元/月)。 3.安家费40万元。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25-7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 6.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7.提供来校考察旅费。 |
第三层次 1.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的学术带头人(50周岁以下的教授) 2.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境外大学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科研成果突出的高级技术人才(45周岁以下) |
1.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协助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某一前沿方向上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2.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被EI、SCI、SSCI等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 |
1.提供资助购房补贴15万元。 2.3年内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周转房或租房补贴(800元/月)。 3.安家费2万元。 4.提供科研启动费,标准为: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5.其配偶具有本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可正式调入;如配偶不具备上述条件,原则上不解决,急需引进的人才可实行人事代理,安排工作;或提供3年就业补贴(600元/月),但学校不再负责其工作安排。 6.协助办理子女转学。 7.提供赴校考察旅费。 |
第四层次 优秀的博士(40周岁以下) |
1.积极参与本专业的建设。 2.参与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 3.申请和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被EI、SCI、SSCI等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 |
1.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视房源及本人情况在3年内提供周转房,或租房补贴(500元/月)。 2.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标准为:文科类3万元,理工医科4万元。 4.无副高职称者,高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3年);具备副高职称者,可申请高聘为教授(聘期3年)。 5.原则上不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如引进人才为学校急需,配偶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且原工作单位不在重庆主城区,可调入;或提供3年的就业补贴(600元/月),但学校不再负责其工作安排。 6.协助办理子女转学。 7.提供赴校考察单程旅费。 |
引进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类别 |
名 称 |
奖励等级 |
追加 购房补贴标准 |
获奖 |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学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20万元 |
二等奖 |
10万元 | ||
作为前2名获奖者,获得教育部高校科技进步(人文社科)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5万元 | |
二等奖 |
2万元 | ||
科研项目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
|
2万元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科技部其他计划项目、国防科工委、(三总)军工计划等国家级一般科技项目和社科项目,以及省、直辖市和其他部委的重大重点专项 |
|
1万元 |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部、省、直辖市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 |
|
0.5万元 |
说明:1.科研项目、教学或科研获奖必须进校后两年内以重庆工学院名义获得。
2.以重庆工学院作为第一获奖单位的,享受上述追加待遇;第二、三获奖单位减半。若有多个引进人员,获同一奖项,则分享上述追加待遇。
3.同一人选符合追加待遇中多项条件的,可以累计。
4.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科研立项或获奖成功的,追加待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5.上述获奖或科研项目立项可同时享受学校相应的科研奖励。
● 招聘程序
1.应聘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指各处级单位)提交(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重庆工学院应聘人员审批表》(该表及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可在我校校园网下载或查询),同时务必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此为应聘资格审查之依据,原件请在面试及正式报到时提交)。
2.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
3.学校考核。
4.人事处组织体检。
5.校长办公会审定。
6.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方式:
电话:023-62563354
传真:023-62563355
E-mail:rsc@
联系人: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重庆工学院人事处
邮编: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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