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改进人才引进机制,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规范新增人员的招聘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
凡我校正式编制岗位2008年需新增的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及教学辅助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各单位用人需求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党委审定,2008年学校共招聘新增人员142名。其中,专任教师110名(含附中12名),教辅人员8名,行政管理人员15名,学生辅导员9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教师、教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舞蹈、表演、雕塑、动画、版画、摄影等专业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六)应聘行政管理人员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七)应聘学生辅导员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相关行政工作的经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08年3月15日-3月25日为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16日应聘人员到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并填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851---6810708;3月17日- 3月25日到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大楼一楼左侧)、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附中教学楼四楼)报名,并填报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0851-6702012 6702003
5601360(附中) 应聘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直接登录贵州师范大学主页)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2008年3月26日-3月28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2008年3月29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2008年3月30日-4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请示人事厅批准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2008年4月,初选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2008年5月,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综合考察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在省人事人才网和贵州师范大学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七)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和人事厅审批。
六、招聘组织
(一)招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
(二)成立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理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邓惠宾
副组长:邹克扬 李存雄
各学院(附中)成立有院长(校长)、书记任组长的学院(附中)招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各学院(附中)的招聘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的公告
3、贵州师范大学关于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