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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定远县示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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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茂涛 所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加入时间:2008-3-13 10:43:40 点击数:2 ] | ||
2008年定远县示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招聘5名毕业生补充到县示范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指标
1、招聘对象
选招的幼儿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聘指标5名。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采取以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十加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分数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报名及考试
1、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3月26日~4月4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报名办法:2008届秋季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08届春季毕业生和2007年以前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3)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如遇报考人数与录用指标数比例小于4:1时,将减少指标数至比例达4:1以上,并于考试前公布。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师范类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所学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卷面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
上午9:00—11:00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试讲、手工、自编幼儿舞蹈、演讲、弹、唱等),面试分数为100分。具体面试细则、面试地点在面试前公布。
(2)面试时间:5月4日。
(3)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4确定面试人数和名单。
4、加分
获省级双优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和文件加5分,每人只能加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5、2008年4月17—1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定远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4月22日公布初选进入下一轮面试的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发放成绩单,4月22日当天允许考生申请统一查分,逾期不再查分。
四、办理聘用手续
1、确定拟聘初选人员。5月7日通过定远教育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公布拟聘人员分数线和拟聘人员名单;
2、确定录取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人员。
3、录取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于5月17日前到县幼儿园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不按时签约者,视作自动放弃,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录取人员在8月10日前到幼儿园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到校报到后,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教育局人事股拿工作介绍信。
4、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试用期生活费,标准是:本科826.50元/人•月,专科796.5元/人•月,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县编制部门给予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县人事部门予以转正定职、定级;县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录取人员试用期满实行聘约管理,由县教育局及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鉴证。聘用人员的其它管理,按目前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进行,其它福利待遇与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同,聘用期间县教育局、人事局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可以续聘,也可解聘。凡被解聘的,不负责解聘后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同时取消其事业编制。
咨询电话:0550-4032935(教育局)、4020090(人事局)
定远县教育局
定远县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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