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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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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北辰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8名、幼儿园教师8名、职专教师11名。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根据我区教师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聘用。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招聘教师范围为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或专业院校(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幼儿园招聘教师范围为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专招聘教师范围为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立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能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无残疾;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天津市户口; 6、年龄在26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三)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50 元。 报名时间:2008年3月 16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北辰区教育局(北辰区北仓道4号)。 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试分为试讲、笔试和面试。 试讲:内容为指定学科,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为3月21日上午8:30;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3月22日上午8:30;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3月23日上午8:30; 试讲、笔试、面试地点:北辰电大(北辰区北仓道6号)。 (三)体检。 按照试讲、笔试和面试4:3: 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和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局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参加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双向选择,补充到我区各职专、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200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件者不予聘用。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部门及电话:北辰区监察局 26391501
北辰 区 教 育 局 北辰 区 人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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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上载时间:2008-3-13 10:4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