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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招录信息 2008年3月14日
大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简 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高中教师共1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大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户口地区、性别不限。
2.报考普高教师应是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正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共青团大足县委或大足县人事局出具相关证明,下同)。
3.报考职高教师应是2007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正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的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自愿在招聘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
3.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水平:所学专业的主要课程无补考。
(2)英语水平:报考普高教师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达专业四级及以上;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等级达公外四级水平或340分以上,其中职教类学生和艺体类学生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英语三级水平(A级或B级)或50分以上。
报考职高教师英语水平不限。
⑶计算机水平:报考普高教师计算机水平达一级及以上;报考职高教师计算机水平不限。
⑷普通话水平:报考普高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职高教师普通话水平不限。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30时。
(二)报名地点:重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和重庆市大足县教育委员会政工人事科。
(三)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持就业推荐表(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2007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普高教师还需持英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证书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县教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五) 领取《准考证》:2008年3月27日上午8:30时,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重庆工学院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递减招聘名额。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编写教案,即在规定时间内编写所报考岗位教案。考生可在重庆市大足县人事局(大足县党政办公中心六楼612室)和报名点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27日上午10:0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3月28日上午8:30时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大足县人事局审查确认。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区县(自治县)人事局。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28日上午10:30时在重庆工学院进行面试。
2.面试比例: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递减招聘名额。
3.面试内容及分值:普高岗位面试内容为讲课,分值为100分;职高岗位面试内容为讲课和技能知识答辩, 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为60分,技能知识答辩为40分。
应试人员必须用普通话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委、县人事局和招聘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教委、招聘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聘用,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200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0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不予聘用。本次新聘用人员若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全国统一工资标准。
咨询电话:大足县教育委员会 023-43734671
重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办:023-68667454
附 件:大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情况一览表.doc
大足县人事局 大足县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