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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招聘辅导员通知
作者: 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 2008年3月17日 12:06:57 |
西安工程大学招聘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为提高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经学学校研究决定,在2008届毕业研究生中选聘若干名符合条件者从事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工作勤奋自觉,作风深入扎实。 5、身体健康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的良好气质、形象。 6、211院校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26周岁以下,男性为主;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有两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并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奖励;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二、考核与选聘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考核范围:高校学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央十六号文件》等),高校学生工作方法、理念,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理论、实践,高校辅导员工作理论、实践,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等。 三、 考核方式: 1、笔试题采用:申论或论述等形式; 2、面试题采用:必答题、随机问题和评委提问等形式。 3、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合格后,经学校及上级单位审批,签订聘用协议。 四、应聘时间:2008年3月18日—2007年4月20日 五、应聘方式: 1、书面简历或电子简历均可,投递简历时必须附五寸彩色生活照片一张。 2、书面简历投至: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202号信箱 电子简历投至: rsc@ 3、联系方式: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 电话:029-82330060 029-82330046 联系人:宁老师 董老师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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