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
同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见附件二。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在报名点报名,并由报名点的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用电脑填写),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准考证的领取 请应聘人员于4月10日后登陆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查询准考证具体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核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四、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初定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各个岗位的笔试内容见附件二。 3、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厦门生源毕业生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及原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且现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厦门的已就业的社会人员。)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具有相应证书)可免于笔试。若某岗位免笔试人员超过5人(不含5人)的,则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免于笔试人员与笔试合格者同等对待,直接进入面试。 2、各个岗位的面试内容见附件二。面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只能出1人担任主考官,其余6名考官由区人劳局组织相关专家参加。 3、应聘人员凡参加笔试、面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名次;只进行面试或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报名考试但未参加面试的,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仍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按招聘计划数依名次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员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示七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纳入合同管理。 (三)公示后90天,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年龄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三)工作经验的年限需以"缴交的社保年限或组织、人事部门的就业介绍信"为证明。 (四)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六)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同安区人劳社保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同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地点、时间、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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