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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虹口区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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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null(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08-03-19 11:02:53.0 | ||||||||||||||||||||||||||||||||||||||||||||||||
虹口区是上海中心城区之一。区域内服务经济发展活跃,形成了以航运服务业为特色,知识服务、商务休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民生保障完善和谐。欢迎有志于从事区域经济发展,城区建设管理和社区发展服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虹口区专业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符合进沪就业的有关规定)。 2、本市列入“211工程”的高等院校且具有本市常驻户口的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上海生源)。 3、具有本市常驻户口,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学位的本市社会人员。 4、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或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以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者可于 2、带好报名表和所需材料于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2、社会人员需持有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劳动手册等有关材料,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材料复印件和报名表(贴上1寸照片1张)交报名处。 四、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分为初审、面试、政审和体检四部分。根据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学专业等总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招聘职位数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请报名人员于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录用人员行政关系统一挂靠在上海市虹口区人事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限。 3、虹口区人事局根据录用人员填写的意向职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用人单位需求等情况,将录用人员委派到区机关有关部门、街道工作。 4、录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比照对应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招考咨询 咨询电话:25658113、25658114、25658115 虹口区人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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