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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教育局2008年毕业生招聘简章 作者: 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 2008年3月20日 15:38:21 |
为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2008年山东省莱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部分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的莱芜生源200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各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莱芜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必须为全日制学历,专业对口。 3、学习成绩优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在学制内获得过院校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在招聘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山东省莱芜市教育局网站(ww***net[点击查看])下载《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发送到laiwu@邮箱中。登记表下载后不要改动格式,报名信息要填写准确、完整,实事求是,联系方式要求准确,保持联络畅通。 2、随《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电子版的学制内各科考试成绩。有条件的,可将各种证书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上传后,于第二天电话联系确认(0634—6213646)。 网上报名及上传证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5日 3、对网上报名人员审查后,初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只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盖有毕业院校教务印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密封)和复印件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到面试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面试。 5、根据成绩,经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确定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 招聘的毕业生,到市直中小学任教,享受市直学校教职工待遇。
莱芜市人事局 莱芜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08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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