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8年招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简章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驻渝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其下属事业单位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简称技术中心)、重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简称保健中心)2008年将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范围: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年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不良记录;
3、有愿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奉献的精神;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实践经验,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年龄见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6、身体健康;
7、符合工作人员回避要求和聘用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与职位条件
职位代码 |
单位简介 |
招聘
职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 |
待遇 |
1 |
技术中心承担重庆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承担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方法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 |
矿产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1 |
分析化学 |
硕士及其以上,英语6级以上。
学习经历要求本科阶段为矿产品化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为分析化学。 |
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年应届毕业生。
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享受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
2 |
食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1 |
分析化学 |
硕士及其以上,英语6级以上。
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均为分析化学专业为佳 |
3 |
纺织品检验 |
1 |
纺织染整 |
硕士及其以上,英语6级以上。 |
4 |
保健中心主要从事出入境人员、口岸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卫生咨询和口岸传染病防治工作。 |
健康体检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其以上,英语4级以上且口语好 |
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年应届毕业生
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享受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
5 |
接待咨询 |
1 |
英语 |
本科以上,专业英语达到8级,二外语为日语或俄语 |
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年应届毕业生。
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5日至2008年4月14日,共10天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到以下对应的邮箱。
职位代码 |
招聘职位 |
报名登记表接收邮箱 |
咨询电话 |
1 |
矿产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chqwgm@ |
023-67734172
023-67756326 |
2 |
食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chqwgm@ |
3 |
纺织品检验 |
ciqlyg@ |
4 |
健康体检医生 |
zhhr@ |
5 |
接待咨询 |
luobc@ |
报名者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后请保持通讯联络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自己的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5:1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五、专业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进行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外语考试。
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对考生的鉴定意见和推荐函(党组织盖章)、教务处提供各学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片3张。
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持身份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片3张。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不再退还本人,招聘单位承担保护考生个人信息的义务。
凡是专业不符或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时可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下一名替补。
七、面试与技能测试
在专业考试和外语测试基础上,按其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进行面试和业务能力工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比例
职位代码 |
招聘职位 |
成绩计算(总分100%) |
专业占% |
外语占% |
技能操作占% |
面试占% |
1 |
矿产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30 |
15 |
15 |
40 |
2 |
食品化学分析及仪器操作 |
30 |
15 |
15 |
40 |
3 |
纺织品检验 |
30 |
15 |
15 |
40 |
4 |
健康体检医生 |
30 |
20 |
0 |
50 |
5 |
接待咨询 |
30 |
第二外语20% |
0 |
50 |
九、体检
在面试的基础上,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该职位的第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由面试中的考生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查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查。因考查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由面试中的考生替补。
十一、公示
十二、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200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考生则取消其报考资格,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2008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