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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记者的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电视新闻宣传质量,庐山区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播音员各1名,记者2名。现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范围内,按照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德才兼备人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吴宜亚同志担任,由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广播电视台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张桂芳同志兼任。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男、女播音员各1名,记者2名,共4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热爱新闻宣传事业,有一定文字驾驭能力。
2、播音员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记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及播音工作。
4、播音员女身高1.60m,男身高1.70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5.0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音质圆润,普通话标准(播音员普通话测试通过国家一级乙等水平),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较强。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在省、市媒体及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报考有关事项。
2、开考条件: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此比例,则由领导小组重新安排公告招聘事宜。
3、考试要求:考试分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
播音员先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记者先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报名方式及所需证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报名表,报考者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每人70元。
5、报名地点:庐山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8255801。联系人:李主任、英主任。
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立即公示,并发给准考证。
7、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核。
五、招聘原则、管理方式及待遇
1、招聘原则: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有违纪违法、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等现象,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人员待遇:新聘用人员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单位职工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完成区广播电视台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试用合格后,按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聘用管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满5年,如违约,交纳违约金)。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时间安排
1、4月1日-4月20日:发布公告;
2、4月21日-4月24日:报名;
3、4月26日:播音员面试;
4、4月27日:笔试;
5、4月30日:记者面试;
6、5月4日-5月15日:体检、考核;
7、5月20日:公布聘用结果。
以上实施方案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庐山区招聘电视播音员、记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